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288,1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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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视频监控设备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 ¥288,100.00 | 1(批) | ¥288,100.00 |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报价开始时间:2023-05-30 09:00:00(北京)
- 报价截止时间:2023-05-30 10:30:00(北京)
无
- 文件必须上传:是
- 文件上传说明:
响应文件为PDF格式的电子文档一个,每页须清晰可辨,模糊视为无效响应。响应文件大小最好不要超过50MB,否则上传后会被系统分解成多个文件。
- (一)交付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 (二)交付地点:亚新·(中国)官方网站F栋实训大楼2\6楼。
- (一)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 (三)成交的标准:
(一)询价小组将依照本询价通知书相关规定对技术(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其中,价格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注:政策性扣减方式
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参与报价的,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小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二)若供应商的报价经扣减后价格相同,按技术(质量)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服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再都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报价。
成交原则以此为准。
- 单位名称:亚新·(中国)官方网站
- 联系人:赵老师
- 联系电话:023-65626068
- 单位名称:亚新·(中国)官方网站
- 联系人:曾老师
- 联系电话:023-86968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