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持一砚归”,包公清廉为官的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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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持一砚归”,包公清廉为官的小故事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据史书记载,公元1042年,任知端州三年期满,包公即将乘船离开端州。

端州百姓为了表达他们对包公体恤民情的感激,送给他一方端砚。手下人见是一方砚台,并非金银珠宝,便收下了。

船出羚羊峡,刚行至江中不久,包公发现了砚台的事,严厉申饬了手下,并将这方端砚抛入江中,还于端州。这就是著名的“不持一砚归”的故事。

穿越千年,包公清廉爱民的故事,直到今天仍然感动着一座城。

纵观包公一生,始终保持“清心”、“直道”的本色,一身正气,两袖清风,铁面无私,嫉恶如仇。

为官26载,包公尤其痛恨贪官污吏,在弹劾贪官时,他常常引用范仲淹的一句话“一家哭何如一路哭”。意思是说,弹劾掉一个贪官只是他一家哭,而一方百姓就能免受其害了。在《乞不用赃吏疏》中包公写道:“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他认为,清廉的官员能成为百姓的表率,而贪赃枉法的官员则为世人所不耻。

包公不但以“清心”“直道”要求自己,还严格要求自己的家人,形成了名垂千古的孝肃家风。

公元1062年5月13日,正在枢密院处理军政要事的包公突然发病,卧床不起。

自知来日不多的包公,提醒家人要谨记自己的家训,“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

在这则包氏子孙世代铭记不忘的家训里,包公要求后代子孙,如果做官者胆敢贪赃枉法,活着不准迈进老家的门槛,死后也不准归葬于祖坟。字数不多,却严厉冷峻。

包公让家人把这段话刻在石碑上,立于堂屋东壁,时刻戒示子孙,永远不要忘记。

北京联合大学历史学教授 孔繁敏:

包公的家训可以说是家风的一种凝练,这种家训突出了廉洁方面,直白而且严厉,他自己这样做,而且要求后代也必须这样做。包公的家训后来被写进了正史,非常难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