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节点上级若有调整再另行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6部门关于落实在校求职创业补贴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1号)精神要求,为进一步落实2020届在校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3月7日前
二、发放对象
必须是2020届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三、补贴标准
在校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800元/人,每人只能享受1次,具有多重身份类别的不得重复享受。
四、申报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登陆“重庆就业网”(http://rlsbj.cq.gov.cn/cqjy)或“重庆就业”微信公众号填报《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纸质材料。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二级学院要组织毕业班辅导员及有关老师认真学习文件,充分领会文件精神,层层落实责任,将此项工作作为就业帮扶重要举措抓好抓落实。
2.宣传到位,贴心服务。各二级学院大力宣传国家帮扶政策,辅导员、有关老师要分别联系班级低保户家庭、建卡贫困户、特困学生、残疾学生(学生的法定抚养人是残疾的也可以申请)、获得助学贷款等学生,将求职创业补贴相关信息及时传递到他们当中,指导并做好服务。
3.认真汇总,按时提交。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学办主任要严格审查申请材料,认真汇总相关表格,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六、其他
1.各二级学院学办主任将毕业生纸质汇总表(由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电子版)和申请材料按照申请类别(即城乡低保家庭、国家助学贷款、特困学生、残疾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六类)进行分类,并于2020年3月7日(待定)中午12:00前交到就业指导中心方媛老师处(不明事宜请加QQ群:2020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群,QQ群号:1065676610)。
附件:1.2020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通知事项
2.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样本)
3.证明材料(样本)
附件1
2020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通知事项
(一次性补贴金额每人800元)
一、办理所需材料清单
(一)市内户籍
重庆市户籍学生的家庭成员为低保、残疾、建档立卡贫困户,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本人享受,则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市外户籍
市外户籍低保家庭学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当年一季度享受低保的证明材料或《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
市外户籍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需提供相关贫困证明材料和残疾人家庭证明材料。
市外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需提供国家建档立卡贫困户个人信息截图。
市外户籍特困人员学生需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复印件。
市外户籍残疾学生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需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毕业生可由院校提供加盖公章的“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到款页面截图纸质材料。
二、办理流程:
1.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登陆“重庆就业网”(http://rlsbj.cq.gov.cn/cqjy)或“重庆就业”微信公众号填报《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2),请确认各项填写信息无误后提交申请,并提交纸质材料。
(注:请使用电脑登录“重庆就业网”进去邮箱注册,不要使用手机浏览器登录网页。请使用重庆本地的电话号码进行注册,外地的电话号码有可能收不到验证码。)
2.从系统打印《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本人签字。
3.学校审核、公示、报送。
4.市级部门审核、拨款。
5.学校发放补贴。
三、办理时间节点:
1.系统开放时间:2020年1月17日。
2.在线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3月7日(纸质资料全部移交完毕)。
3.学校审核公示时间:2020年3月15日。
4.市级部门审核、拨款时间:待定。
5.学校发放时间:视市级部门拨款时间而定。
在校求职创业补贴操作说明及文件解读-学生版.pdf 附件2-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