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校级科教融汇跨学科实验室(学术带头人工作站)的通知
发布人:kyc  发布时间:2023-07-14   浏览次数:13

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科教融汇工作,学校决定建设一批科教融汇跨学科实验室(学术带头人工作站)(以下简称“实验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严格按照《科教融汇跨学科实验室(学术带头人工作站)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重城管院发〔2023〕59 号)执行。

二、遴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

各二级学院应根据专业群发展情况,结合发展规划、发展需求等因素,集中优势资源推荐申报。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签署推荐意见,报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二)形式审查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完备性、规范性等进行审查。

(三)专家评审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组建由高校和行业企业专家组成的评审组,进行申报评审,形成专家评审意见。

(四)综合审定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形成立项建议名单并公示。报学校审定后,发布入选资助通知并授牌。

(五)签订任务书

遴选成功的实验室,须签订项目任务书,项目任务书是实验室建设项目据以验收、考核的主要文件。

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切实承担管理审核责任,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严格对照文件要求进行申报。

(二)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性,提交的《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内容要确保一致。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申报书简明扼要,重点突出,申书和相关支撑材料分别装订,一式5份,用A4纸双面印制,于91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冉小芬处。

 

 

 

附件:亚新·(中国)官方网站科教融汇跨学科实验室(学术带头人工作站)申报书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3年7与14日

附件:亚新·(中国)官方网站科教融汇跨学科实验室(学术带头人工作站)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