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级新生心理健康测评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21-09-18浏览次数:489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号)及上级关于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全覆盖心理健康测评、建立大学生心理档案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亚新·(中国)官方网站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整体安排部署,为进一步了解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现将做好2021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2021级全体新生。

二、测评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92224日。

地点敏学楼E1-3楼(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三、测评方式

连队集中采用手机进行测评

四、测评内容

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问卷

五、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按照心理健康测评工作要求,在指定时间由教官带领新生到指定地点进行测评

2.各新生辅导员在测评前,准确掌握本班学生姓名、学号,告知学生熟记本人学号并提醒学生携带手机参加测评;

3.测评中若有问题请联系大学生健康成长与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雷芳,联系电话:023-86968869。  

 

 

                                  学生处 安管处

                                   202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