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号)及上级关于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全覆盖心理健康测评、建立大学生心理档案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亚新·(中国)官方网站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整体安排部署,为进一步了解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现将做好2021级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2021级全体新生。
二、测评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9月22日—24日。
地点:敏学楼E栋1-3楼(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三、测评方式
分连队集中采用手机进行测评。
四、测评内容
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问卷。
五、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按照心理健康测评工作要求,在指定时间由教官带领新生到指定地点进行测评;
2.各新生辅导员在测评前,准确掌握本班学生姓名、学号,告知学生熟记本人学号,并提醒学生携带手机参加测评;
3.测评中若有问题请联系大学生健康成长与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雷芳,联系电话:023-86968869。
学生处 安管处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