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重庆市教育大会精神,深入推进五育并举,落实三全育人,大力加强劳动教育,积极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善于劳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能人才,根据《亚新·(中国)官方网站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重城管院发〔2019〕8号)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公开招聘勤工助学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聘用要求
本次招聘为固定岗位。岗位设置、聘用要求、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信息见《亚新·(中国)官方网站勤工助学岗位招聘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原则上为 2019-2020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尤其是建档立卡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供养、孤儿等特殊困难家庭学生、在本学年未受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三、聘用程序
(一)申请与面试。有意参加勤工助学的同学持身份证或学生证、本人课程表以及《亚新·(中国)官方网站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附件1)。
(二)审核公示。学生处对拟录用学生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各聘用单位组织学生上岗工作。未被录用的学生,学生处将登记备案,适时推荐参加校内勤工助学临时岗位工作。
(三)签订协议。各聘用单位与聘用学生签订《亚新·(中国)官方网站校内勤工助学协议书》(附件3)。
(四)岗前培训。聘用单位应对受聘学生进行统一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劳动纪律、职业素养、安全教育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等, 受聘学生经培训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工作。
四、学生教育管理
本着“谁设岗、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聘用单位要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思想教育,严格出勤管理,帮助他们树立热爱劳动、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奋斗精神,增强学生综合素质。合理安排具体的工作任务,帮助受聘学生处理好学习与勤工助学的关系,指导受聘学生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工作。
对违反勤工助学协议的学生或确实不能够胜任工作的学生,聘用单位要加强教育引导和帮助,及时与学生所在学院沟通,共同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如该生无明显好转,聘用单位有权停止其勤工助学活动,并将情况报学生处备案。
五、岗位考核与劳酬发放
(一)岗位考核。聘用单位根据受聘学生的岗位职责、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情况,每月末填写《亚新·(中国)官方网站校内勤工助学学生考核表》(附件4)。
(二)劳酬发放。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劳务报酬为每人每月500元,每月结算一次。学生处依据各部门考核情况核定其劳酬,报请分管校领导审批后,财务处将劳务酬金发放至学生建行卡。对考核不合格的学生,设岗部门可酌情扣减当月劳酬。
六、相关要求
(一)勤工助学工作原则上一人一岗,应聘成功的同学不允许再兼任其他岗位。
(二)聘用单位于10月11日上午12:00前将拟聘用的勤工助学学生名单(附件5)报送学生处。并于10月20日前将《亚新·(中国)官方网站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附件2)、《亚新·(中国)官方网站校内勤工助学协议书》(附件3)报送学生处。
(三)每月30日前,各聘用单位将当月的《亚新·(中国)官方网站校内勤工助学学生考核表》(附件4)报送至学生处。
联系人:刘小刚 联系电话:86664129
附件:1.亚新·(中国)官方网站勤工助学岗位招聘信息表
2.亚新·(中国)官方网站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
3.亚新·(中国)官方网站校内勤工助学协议书
4.亚新·(中国)官方网站校内勤工助学学生考核表
5.设岗部门拟聘用勤工助学学生名单汇总表
学生处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