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重庆市教育大会精神,深入推进五育并举,落实三全育人,大力加强劳动教育,积极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善于劳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能人才,根据《亚新·(中国)官方网站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重城管院发〔2019〕8号)相关规定,现将面向校内各单位征集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需求情况,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一)固定岗位:服务期一般为一学期。岗位设置要符合“因需设岗”的要求,所提供的岗位力求体现“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的原则,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
(二)临时岗位:服务期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单位有重大事项或应急性工作时,可根据具体情况申请临时勤工助学岗位。
二、岗位申请
(一)固定岗位申请:请相关单位填写《亚新·(中国)官方网站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附件1),并登录学生管理服务平台发布用工需求和招聘信息(平台登录及操作详见附件2),于9月22日下午16:00前将附件1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交至学生处1302室徐水婵处。
(二)临时岗位申请:各单位如有需求,须提前一周向学生处提出申请,否则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根据文件精神,校内勤工助学工作将纳入学校统一管理,岗位设置、岗位核定、人员聘用、补贴发放等由学校统一安排。各单位利用本单位资源和经费自设的固定岗位,未经批准备案的,将不予履行财务报账手续。
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学生处徐水婵、刘小刚联系,电话:86664129。
学生处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