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24-09-09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近日超强台风“摩羯”登陆海南文昌、广东徐闻,8月以来川渝地区持续晴热高温天气使部分学生家庭生产生活遭遇困难。根据《亚新·(中国)官方网站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重城管院发〔2021〕34号)相关规定,帮助解决好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因突发原因而造成生活上暂时性经济困难,启动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校全日制在校生(含2024级新生)

二、申请条件

(一)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性事件,财产遭受严重损失,影响学生完成学业的;

(二)供养人罹患重大疾病或突然亡故,导致学生生活费无保障的;

(三)学生本人突患重特大疾病或遭遇意外事故,发生的医药费数额较大,家庭经济无力负担;

(四)因其它特殊情况导致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受到较大影响的。

三、资助金额

学生申请临时困难补助,采取一次性补助的方式,资助金直接发放至学生本人或供养人银行卡。

二级学院建议给予学生临时困难补助金额参考《亚新·(中国)官方网站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

四、申请程序

(一)学生申请。学生通过“一站式服务大厅”,登录“辅导园”进行线上申请

(二)辅导员核实。辅导员调查、核实申请学生的基本情况。

(三)二级学院审核。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字将《亚新·(中国)官方网站临时困难补助汇总表》(附件1)上报学生处。

(四)学生处复核。学生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并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提出建议补助方案。

(五)学校审定。学校领导根据学生处建议方案,最终确定补助额度。

(六)款项发放。学生处会同财务处将补助款项发放至学生本人或供养人银行卡。

相关要求

(一)临时困难补助为临时性、一次性补助,学生一旦因突发原因而造成生活上暂时性经济困难即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的学生,一经发现情况不属实,将立即取消或追回补助,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并取消其今后补助资格。

(二)二级学院于9月20日上午12:00前将《亚新·(中国)官方网站临时困难补助汇总表》(附件1)报送学生处资助中心。

联系人:谢睿           联系电话:86664129

附件1:亚新·(中国)官方网站临时困难补助汇总表.xlsx

学生处

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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